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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认定或职业病认定
我平时上班用电脑时间比较长,又因工作上的事与同事发生口头争执而生气,次日导致眼底出血(2013年),2013年激光治疗 出血病情暂时稳定,视力模糊不清,2015年4月,再次因工作上的事与同事口头争执,十分生气,导致眼底再次出血,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和职业病,目前因病休假在家,1.公司是否有权辞退我;2.如果辞退公司怎么补偿。
地区:天津-滨海新区 分类:民事法律-劳动纠纷 提问时间:2015-07-02 20:53:55
提问者:wjc31508086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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