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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房质量问题主要表现有哪些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11-07 03:45)     点击:718

商品房质量问题主要表现有哪些?

  根据测试部门的检测结果,您需要看是否属于主体结构问题。

  如果主体结构有问题,根据建设部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,即商品房交付使用后,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,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。

  经核验,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,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;

 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也就是说您有权退房,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。

  其次,如果房屋属非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,如果您和开发商在合同中有约定的,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来解决。无约定的,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。

  其中属于房屋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维修费用,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,其他部分应自行承担。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进行维修的,应要求开发商赔偿不及时维修带来的损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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