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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11-07 03:43)     点击:702

不能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?

  出租人可以将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,租赁不影响抵押权人实现其优先受偿权。

  同时,抵押权的实现亦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,也就是说,租赁合同的效力及于买受人。租赁关系直接针对的是房屋使用、收益的权利,而抵押权针对的是房屋的交换价值,二者并无本质冲突,出租人可以对房屋行使充分的处分权。

  抵押权人对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,该风险由其自行承担,抵押权人不能以该权利对抗承租权。抵押权实现后,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。

  并非所有的房地产都可以用作抵押,有一些房地产是不能抵押的,以不能抵押的房地产抵押,抵押合同无效。不能抵押的房地产如下:

  1、耕地、宅基地、自留地、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,不能抵押。

  2、用于教育、医疗、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。

  3、所有权、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地产。

  4、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。

  5、依法被查封、扣押、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。

  6、已经被依法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。

  7、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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