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岁女童讨遗产状告叔父,成功获生父房屋继承权 |
分类:案例集锦 时间:(2015-06-09 10:56) 点击:441 |
六岁女童讨遗产状告叔父,成功获生父房屋继承权 父母离异,女儿跟随母亲生活,父亲不幸病故后,女儿是否还可以顺利继承父亲的遗产?近日,本市南开区法院对这起遗产纠纷进行了审理,年仅6岁的小楠作为本案原告委托马冲律师作为代理人,依靠法律手段获得生父的房屋继承权。 案情简介:六岁女童讨遗产状告叔父 2007年,本市人李某与女青年王某经人介绍相识、相恋,最后在众亲友的祝福下走进婚姻殿堂。第二年,夫妻俩有了可爱的女儿小楠,一家人其乐融融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生活的琐事和经济不宽裕使得夫妻纠纷不断,家庭矛盾愈演愈烈,二人最终在2010年6月诉讼离婚。小楠判随王某生活,父亲李某给付抚养费。祸不单行的是,2013年,李某因突发心脏病去世。年幼丧父的小楠母子生活更是雪上加霜。赵某独自一人带着孩子生活,面临着很大的困难。 李某去世后,在处理后事时,赵某想到前夫生前曾留有一处楼房。咨询本律师后,赵某遂以小楠的名义向李某家人提出继承该遗产时,李某的弟弟却称该房产系李氏家族的财产,不应由小楠继承。 无奈之下小楠以原告的身份委托马冲律师将其叔父李某告上法院,要求继承其父亲名下的房产。 法院判决:遗产分割达成协议,女童成功获生父房屋继承权 律师说法:离婚后,婚生女享有继承父母财产的合法权利,不论父母是否离婚,也不管孩子是由谁直接抚养,孩子都是其亲生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。在未留下遗嘱的情况下,其婚生子女当然有权继承其父母的遗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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