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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能送养的六种规定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4-10-22 04:41)     点击:351

  根据《收养法》第三十一条规定:

  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遗弃婴儿的,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出卖亲生子女的,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,并处以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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