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居两年是否就可以离婚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0-22 04:41) 点击:386 |
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: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”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。法条规定,分居满二年,必须有证据证明感情确实破裂。 婚姻法有关规定: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 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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